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省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推荐单位的要求
(一)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省直主管部门、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推荐单位,择优限项(见附件1)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推荐单位应认真按照《通知》要求遴选参评项目,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
(二)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推荐材料,按照《通知》要求制作材料报省知识产权局汇总。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二、对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推荐函1份(纸质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质加盖公章,模版见附件2)
(二)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下载后不得更改模式,严格按照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文件要求填报;
2.附件(内含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
(三)各推荐单位要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文件名为:汇总表);盖章后的推荐函扫描件(文件名为:推荐函)。
(四)每个推荐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内含申报书、附件、授权公告文本三个独立文件)
(五)各推荐单位的推荐函、推荐项目及“推荐项目汇总表”应存储在一个文件夹内,以“推荐单位全称”命名。
以上材料均需由推荐单位汇总完报送,请具体申报单位不要直接将材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表格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下载。
(二)各推荐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件及电子件报送至指定地址和邮箱。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请务必抓紧时间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21年9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
联系人:黄标 吴燕榕
联系电话:0591-87816057 87530216
电子邮箱:1028944746@qq.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506室 邮编:350003
附件:
1.推荐项目分配表
2.推荐函(模版)
3.推荐项目汇总表
4.推荐单位联系人报名表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