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455号)要求,结合《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申报2021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以前年度未支持过的县(市,不含区、下同)人民政府可按照自愿原则组织申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支持一批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二)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应基本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农村电商运营体系,具备较好的产业、人才等基础条件。申报方案须紧扣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水平,围绕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挖掘农村电商潜力,提高城乡双向流通效率,推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可量化、可考核。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打分后排序,前4名县(市)在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三部门备案。2021年度后续国家若再予支持政策,按本次评审排序顺延,上报参加国家评审。

(二)申报时间。各县(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14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最终被省级三部门确定的4个县(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分别邮寄至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备案。

三、资金支持方式和重点

鼓励各地优先采取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财政补助等支持方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支持发展共同配送,推动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交通等资源整合,鼓励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鼓励有条件地区合理规划,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农村电商服务体系的改造升级,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功能。鼓励有条件地区立足农畜牧业、经济作物、手工制作、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完善品控、品牌、物流、培训、金融、创意、营销等电商服务体系,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等现有园区为中心集聚发展,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服务,硬件设施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园区厂房、设施设备。

(三)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支持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强化培训机制,注重质量而非数量。完善标准化教材,提升培训针对性,根据实际需求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指导对接就业用工,注重跟踪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如实做好培训记录。

各地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细化建设内容和支持标准,聚焦巩固脱贫攻坚,重点补齐流通基础短板,推动农产品上行,加强产销对接,带动农民增收。基础较好的县以乡村振兴为导向,以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农村电商运营体系为目标,在电商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扩大农村消费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实效。

支持方式和重点,如国家三部门有新要求,按新要求进行调整。

四、申报材料主要内容

(一)县(市)人民政府申报请示。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1)。

(三)县(市)人民政府作为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责任主体的承诺书。包括:县(市)人民政府承诺按实施方案和时间表推进工作,并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承诺公开选择承办单位、组织承办单位及时报送信息,确保选择的项目承办企业或运营服务商能承诺够无条件向政府开放数据等。

(四)2020年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工作总结。包括基本县情、本地特色产业、农村电商发展概况、当地电商运营企业运营情况、已建立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组织机构等。重点对前期农村电商政策机制、发展概况、扶贫带贫或产销对接成效等进行总结。

(五)申报2021年度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基本要求:

1.总体思路。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总体要求,明确发展农村电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2.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目标。围绕2020年省级实施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进行量化、细化,明确完成目标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填写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

3.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内容。重点围绕建立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扶持优势产业,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等制定项目实施内容。

4.下一步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拟定本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细化支持方向、标准,以及绩效管理和项目验收办法。拟定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的办法,明确在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公开专栏(有关信息不得散见于网站)情况。项目申报成功后推进“智慧乡村”等大数据应用,提高工作成效和扶贫信息收集水平的具体办法。保障措施可落地、管理可问责,避免大而化之、泛泛而谈。

(六)县(市)人民政府2018-2020年出台的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政策。佐证资料包括:政府文件及财政补助支付凭证(含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政府文件需制作目录,附原件扫描件,财政补助需列出明细清单,标明金额并对应凭证编号(自行编号)。

(七)县(市)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电子商务专门机构编制文件及人员配置情况。

(八)2021年以前编制和使用的电子商务标准化培训教材。

省商务厅联系人:白松玉   电话:0451-87708156

省财政厅联系人:韩冬梅   电话:0451-53001556

省扶贫办联系人:李秀坤   电话:0451-87202501

申报材料报送邮箱:swtbsy@163.com

 

附件:1.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申报表  (点击可下载)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点击可下载)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申报表

序号

县(市)

网络零售额

(万元)

农产品网络零售额

(万元)

县域网店(包含电子商务公司、淘宝店、微店等电商主体)(个)

2018-2020年县级财政补贴金额(万元)(另附明细列表及对应凭证编号)

是否有以县(市)级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协调机制(如有请附目录及扫描件)

2018-2020是否有制定电子商务标准化培训教材(如有请附目录及扫描件)

电子商务专门机构设置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摸底情况

2020年1-10月

2019年

2018年

2020年1-10月

2019年

2018年

2020年1-10月

2019年

2018年

是否有机构编制文件(扫描件)

编制数(个)

实际配置人数(人)

建档立卡贫困村数(个)

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村数(个)

建档立卡贫困户(人)

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人)

1

 

 

 

 

 

 

 

 

 

 

 

 

 

 

 

 

 

 

 

 

2

 

 

 

 

 

 

 

 

 

 

 

 

 

 

 

 

 

 

 

 

3

 

 

 

 

 

 

 

 

 

 

 

 

 

 

 

 

 

 

 

 

 

注:县(市)人民政府对以上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视为内容无效;财政补贴金额与申报材料另附明细列表及凭证不符视为无补贴;相关内容经核实为虚假事项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2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名称

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

主管部门

XX商务、财政、扶贫主管部门

资金情况
(万元)

2000万元(2021年1000万;2023年1000万)

总体目标

2021年—2023年度目标

目标1:

 

 

目标2: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

 

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

 

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同比增速

 

形成应用广泛的区域公共品牌

 

围绕本地特色农产品形成的电商供应链条数(以一类产品为一条)

 

质量指标

打造网络零售额较好的特色产品或扶贫产品数量(提供销量或排名)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示范项目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对行政村的服务总体覆盖率

 

示范项目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对行政村的服务总体覆盖率

 

社会效益指标

示范项目的公共服务及物流配送对贫困村的服务覆盖率

 

培训转化率(通过示范项目电商培训创业就业务工人数/参训人数)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示范项目电商培训回访满意度

 

公共服务中心入驻企业对中心所提供服务满意度调查(反馈满意的企业数量/入驻企业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