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卫继字〔2021〕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二批
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有关学(协)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01 号),满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优质继续教育项目需求,推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有关学(协)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相关处室。
二、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日-6月15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CME项目申报系统(https://guangxicme.wsglw.net),按照系统要求完成申报项目填报后,在系统导出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021年6月16日前报送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申报汇总表》应经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加盖公章上报,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有关学(协)会《申报汇总表》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直接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相关处室《申报汇总表》加盖处室公章直接报送(一式一份)。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工作的组织发动。各市、各单位要重视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动员和组织有承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验、能力,以及有新技术、新进展的科室(部门)、人员进行申报。
(二)加强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各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按照《自治区级医学教育项目注意事项》《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版)》等有关要求,加强对辖区、单位内申报项目的审核,并按照申报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系统、《申报汇总表》的审核上报工作。在项目审核中,注意向急诊和重症抢救、心理护理、感染和自我防护,以及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等方面进行倾斜。
(三)加强继教项目宣传推广。各市、各单位要加强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政策的宣传,让各单位、医务人员知晓继续教育、以及当前大力推行电子学分,减轻基层负担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将申报工作普及到辖区范围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避免出现错报、漏报、逾期申报等情况,并促进各单位、项目申报人、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参加教育学习等各项工作,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健康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
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葛倩,0771-2803601。
网络技术负责人:张荣乐,0771-2804136,13768396890。
附件:1.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2.自治区CME项目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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