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局,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2018-2022)》(赣商务建设字〔2019〕79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培育冷链物流企业,促进我省冷链物流加快发展,我厅于近期开展2020年全省重点冷链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为生鲜农产品、水产品、食品等领域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提供冷链物流服务的运输型、仓储型或综合服务型冷链物流企业。
二、 申报基本条件
1.在江西省境内注册及纳税,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事项;
2.正常运作两年以上(含两年),且有较好的盈利水平和运营模式,在信息技术、管理水平等方面具备很强的典型性;
3.企业业绩表现突出、业务增长较快、市场规模较大,行业内竞争力明显。
申报基本要求详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
按照自愿原则,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见附件2),并提供电子版。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
(二)县级推荐
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和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督促申报企业履行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承诺(见附件2),并做好企业申报的服务指导工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推荐本次活动的评选。
推荐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
(三)市级初审
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局、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其中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需加盖本企业公章。
上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
(四)专家评审
省厅根据入选条件和有关要求,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拟对入围企业开展实地核查。
(五)征求意见
根据评审结果,充分征求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对入围企业名单的意见。
(六)网上公示
拟确定的重点冷链物流企业名单将在省商务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确定正式名单。
(七)授牌
经评审公示后确定的企业,将授予“江西省重点冷链物流企业”牌匾,并优先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四、有关事项
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吴凯敏 0791-86246669
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姜 珊 0791-88102955
附件:1.江西省重点冷链物流企业申报基本要求
2.江西省重点冷链物流企业申报材料(附件1-2.doc)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