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湘工信产业集聚〔2019〕2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五批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 “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支持重点
示范基地申报分两个系列,即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和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本批次申报领域主要包括: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及新兴产业领域。
优先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及2020年度受省政府表彰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的申报对象。支持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转移合作、信息安全等新兴领域产业集聚区积极创建示范基地。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须满足《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参照附件1,部分新兴领域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参照附表1-1至附表1-4),且未出现以下情况:1.近三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近三年发生Ⅱ级或Ⅰ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3.申报对象在国家、省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2、申报对象需地理范围清晰、产业相对集中、管理主体明确,原则上不跨市州行政区域。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虚假填报,取消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资格,主要经济指标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要求
1、各地要按照《管理办法》,坚持好中选优推荐申报对象。各市州报送的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2个。优势产业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1个。
2、现有示范基地因示范内容或所在地区域发生较大变化需调整更名的,由市州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示范基地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申报,名额单列。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由申报对象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填报相关材料(材料要求参照附件2);市州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并将审核同意的申报对象材料和市州主管部门推荐文件一式两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集聚推进处)。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集聚推进处 李景明
联系电话 :0731-88955494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