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厅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工作于2021年7月15日起至9月15日截止,主要包括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等4大类。为做好我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鼓励本地文艺团体和个人申报,确保宣传动员全域覆盖。要提前谋划,及早布局,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抓住重点,凸显特色

要认真研究 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项目,按照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方向、资助计划、资助类别,统筹好各地项目选题、项目设计、项目申报,努力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良好申报态势,凸显本地文化特色的精品项目。

三、打破边界,整合资源

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内容宽泛、覆盖面广、面向全社会,各相关单位要利用好区域优势,打破个人、文艺院团、院校边界,整合优质资源,做好项目规划,力争实现多申报、多立项、多资助的目标。

项目的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内容可参见本通知附件申报指南或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进行查询下载。国家艺术基金广西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对我区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的单位、机构、个人进行宣传发动、项目策划、项目指导、申报管理等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家艺术基金广西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韦玺、潘俊锟,电话:13321610128、13978895766。

特此通知。

附件:1.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 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 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 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 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附件:1.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 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2.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 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3.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 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 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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