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商务建设字〔2021〕13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财政局:
商务部、财政部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激励推荐工作,经评审列入2021年国家激励县的将在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予以倾斜支持。为做好我省激励县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省商务厅将按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并将得分最高的申报县推荐至商务部、财政部参加国家激励县评审。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数量:各地推荐1个申报县。
2.申报对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流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已支持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也可申报,但其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须基本完成(90%及以上)。
3.材料准备:请申报县请按《通知》中“第四条 推荐条件”准备申报评审材料,有关工作情况请附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详见附件1、2)
4.材料报送:请于2月4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 省商务厅 王 玮 0791-86246668
省财政厅 席典宇 0791-87287525
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
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2.2021年江西省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激励县申报材料评审打分表(打分表.doc)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