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司法局,自治区监狱局、戒毒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挖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勇敢逆行、敢于担当的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事迹,展现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共克时艰的大爱担当,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疫’线故事”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和“致敬战疫英雄”征文活动的通知》(司办通〔2020〕64号)精神,自治区司法厅定于2020年7月启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疫’线故事”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和“致敬战‘疫’英雄”征文活动,现将《“光影里的广西司法行政‘疫’线故事”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方案》和《“致敬广西司法行政战‘疫’英雄”征文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活动方案做好作品审核、筛选和统一报送工作。活动方案同时通过厅官网、官方微信向社会公众发布。
联系人:陈安然 07715775690 15078881110
李宗恒 07715775690 18277175751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7月14日
光影里的广西司法行政“疫”线故事
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挖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勇敢逆行、敢于担当的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事迹,展现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共克时艰的大爱担当,用生动影像记录时代、留存历史,自治区司法厅定于2020年7月启动“光影里的广西司法行政‘疫’线故事”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光影里的广西司法行政“疫”线故事。
二、征集对象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媒体记者及广大摄影爱好者、社会公众。
三、投稿要求
(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充分反映战“疫”一线奋战坚守、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作为的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生动事迹、精彩瞬间的纪实照片。
(二)必须内容真实、不得随意虚构摆拍,并符合保密工作要求(如需进行后期处理,须在尊重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适度调整,且保存原始影像作为依据)。
(三)投稿作品应当完全原创,作者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自治区司法厅可将征集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发行及其他公益性宣传,投稿即视为授权。
(四)投稿作品须真实动人,具有视觉感染力,适合网络传播。手机、相机拍摄均可;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
(五)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投稿方式
(一)非司法行政系统投稿者将作品及作品登记表(一个投稿作品对应一张表,签字后发送扫描件电子版)统一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以“【疫线故事摄影征集】+姓名”命名,发送至投稿邮箱:gxsfxzxc2020@163.com。
(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分别通过各设区市司法局、自治区监狱局、自治区戒毒局和司法厅办公室(负责厅机关人员稿件收集)统一报送。各设区市司法局、自治区监狱局、自治区戒毒局和司法厅办公室汇总报送时需同时填写作品汇总表,将投稿作品按业务类别整理保存后,统一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以“【疫线故事摄影征集】+报送单位”命名,发送至投稿邮箱:gxsfxzxc2020@163.com。
(三)如为单幅作品,每人投稿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件;如为组照,每组原则上不超过8幅,一组算作一件单幅作品。各设区市司法局、自治区监狱局、自治区戒毒局和司法厅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各设区市司法局报送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件,自治区监狱局、自治区戒毒局报送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0件,厅机关报送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件,媒体记者及广大摄影爱好者、社会公众每人限投1篇(自主报送)。
五、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
六、奖励办法
(一)自治区司法厅将从征集作品中评选出十佳作品10件、优秀作品20件,并颁发证书、编印成册,同时择优向司法部推荐。
(二)自治区司法厅将在官方微信微博,对入选作品进行网络展播,同时联动广西日报、广西广播电视总台、广西法治日报等媒体进行宣传。
附件:1.光影里的广西司法行政“疫”线故事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非司法行政系统人员)
2.光影里的广西司法行政“疫”线故事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汇总表
附件1
“光影里的广西司法行政‘疫’线故事”
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
(非司法行政系统人员)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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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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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幅/组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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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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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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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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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承诺 |
本人承诺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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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业务类别指全面依法治区及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包括立法、监狱、社区矫正、戒毒、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普法、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律师、法考等。 |
附件2
“光影里的广西司法行政‘疫’线故事”
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汇总表
报送单位: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者 |
工作单位 |
业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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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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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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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致敬广西司法行政战‘疫’英雄”
征文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生动讲述广西司法行政系统英勇无畏、共抗“疫”情的感人故事,自治区司法厅定于2020年7月启动“致敬广西司法行政战‘疫’英雄”征文活动,号召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参与,用文字记录身边的战‘疫’英雄和感人故事,充分挖掘奋战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的责任担当的广西司法行政榜样人物。
一、活动主题
致敬广西司法行政战‘疫’英雄
二、征集对象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媒体记者及广大文字爱好者、社会公众。
三、投稿要求
(一)内容必须与广西司法行政人抗“疫”主题有关,格调积极向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弘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时代精神,传递正能量。
(二)每人限投1篇,每个作品需附200字以内的简介。
(三)题材不限,纪实故事(5000以内)、散文(3000字以内)、随笔(2000宇以内)、书信(2000字以内)、诗歌(500字以内)均可。
(四)报送数量为各设区市司法局最多可报送5件,自治区监狱局、自治区戒毒局最多可报送10件,厅机关最多可报送5件,媒体记者及广大文字爱好者、社会公众每人限投1篇(自主报送)。
(五)投稿作品应当完全原创,作者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且符合保密要求。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自治区司法厅可将征集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发行及其他公益性宣传,投稿即视为授权。
(六)本次活动只接受电子版作品,谢绝纸质版投稿。
(七)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投稿方式
(一)非司法行政系统投稿者将作品及作品登记表(一个投稿作品对应一张表,签字后发送扫描件电子版)统一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以“【征文】+姓名”命名,发送至投稿邮箱:gxsfxzxc2020@163.com。
(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分别通过各设区市司法局、自治区监狱局、自治区戒毒局和司法厅办公室(负责厅机关人员稿件收集)统一报送。各设区市司法局、自治区监狱局、自治区戒毒局和司法厅办公室汇总报送时需同时填写作品汇总表,将投稿作品按类别整理保存后,统一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以“【征文】+报送单位”命名,发送至投稿邮箱:gxsfxzxc2020@163.com。
五、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
六、奖励办法
(一)优秀作品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并颁发证书、编印成册,同时择优向司法部推荐。
(二)自治区司法厅将在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展示优秀作品,积极推荐给中央或自治区主流媒体发表。
附件:1.“致敬广西司法行政战‘疫’英雄”征文活动作品登记表 (非司法行政系统人员)
2.“致敬广西司法行政战‘疫’英雄”征文活动报送作品汇总表
附件1
“致敬广西司法行政战‘疫’英雄”征文活动 (非司法行政系统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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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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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体裁 |
(纪实故事/散文/ 诗歌/随笔/书信) |
业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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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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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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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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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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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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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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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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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承诺 |
本人承诺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
备注:业务类别指全面依法治区及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包括立法、监狱、社区矫正、戒毒、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普法、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律师、法考等。
附件2
“致敬广西司法行政战‘疫’英雄”征文活动
报送作品汇总表
报送单位:
序号 |
作品标题 |
体裁 |
作者 |
单位及职务 |
业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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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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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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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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