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市监函〔2020〕81号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担保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疫情保稳定促发展”28条措施》政策落地,引导和扶持我省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根据《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办法》(甘知发〔2014〕41号),决定对2019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开展的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进行贴息补助工作,同时对企业为融资而发生的专利权
评估费给予补贴,对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
(一)申报条件
1.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
2.已申请获得专利权质押融资,并且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借贷手续完备;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按期付息还贷,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请附银行征信报告);
4.企业既是融资合同的借款者,又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
(二)申报材料
1.填报《甘肃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申报表》(附件1)。
2.提供以下材料:
(2)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专利权质押融资合同和贷款合同;
(4)银行发放贷款的凭证、企业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
(5)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经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退回。
(三)申报审批程序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有关企业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把审核关,对本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认真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在当年专项经费额度内择优确定贴息项目及贴息金额。
二、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
(一)申报条件
1.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
2.2019年度已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专利权质押登记并且相关借贷手续完备;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按期付息还贷,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请附银行征信报告)。
(二)申报材料
1.填报《甘肃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申报表》(附件2)。
2.提供以下材料:
(2)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专利权质押融资合同和贷款合同;
(4)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报告;
(5)专利评估收费凭证(收费发票)。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经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退回。
(三)申报审批程序
各有关企业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审批合格的企业,按照《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办法》给予相应的评估费补贴。
三、担保费奖励
(一)申报条件
1.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经批准登记注册的担保公司;
2.2019年度为省内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开展了符合条件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
(二)申报材料
1.填报《甘肃省专利权质押融资担保费奖励申报表》(附
件3)。
2.提供以下材料:
(1)记载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专利权质押备案登记文件、评估报告、担保合同、贷款合同复印件;
(3)融资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到账凭证(须加盖公司财务章);
(4)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原件经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退回。
(三)申报审批程序
各有关企业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审批合格的担保机构,按照《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办法》给予相应的担保费奖励。
请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张世佼 马新华
电 话:0931-8533556 8533599
邮 箱:gsipozhengce@163.com
附件:1.甘肃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申报表
2.甘肃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申报表
3.甘肃省专利权质押融资担保费奖励申报表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