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甘肃省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根据《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148号)和《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甘市监发〔2020〕245号)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甘肃省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甘肃省专利奖奖项设置
甘肃省专利奖由省人民政府设立,包括专利奖和专利发明人奖。专利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专利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专利奖设一、二、三等奖,授奖比例为1∶4∶5,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5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20项,三等奖不超过25项;外观设计专利只能授予二、三等奖。专利发明人奖授奖名额不超过15个。
二、申报条件
(一)专利奖申报条件
1.申报专利奖,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单位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
(2)申报专利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已经国防知识产权局授权并已解密的国防专利也可申报;
(3)申报专利权有效,权属明确;
(4)申报专利在本省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18年7月22前授权,以授权公告日为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显著;
(5)申报专利有完善的保护措施;
(6)申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甘肃省专利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专利奖:
(1)保密专利、未解密国防专利及涉及国家安全的专利;
(2)存在权属争议的;
(3)专利权处于无效宣告程序中的;
(4)已获得中国专利奖、甘肃省专利奖的;
(5)专利作为主要技术支撑已获省科学技术奖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专利,如动物实验、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特殊产品,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部门市场准入批准的;
3.同一专利权人原则上申报不超过3项。
(二)专利发明人奖申报条件
1.申报专利发明人奖,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为本省常住的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主要发明创造活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即申报人为本省户籍居民,或连续在本省纳税或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含一年);
(2)申报人授权专利数量多、质量高,且为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申报人授权专利数量多、质量高”是指申报人的有效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数量不少于5件(含5件),其中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含1件);
“为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在专利证书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栏中署名前两位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3)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信用信息记录;
(4)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突出贡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专利发明人奖:
(1)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的;
(2)已获得过专利发明人奖的;
3.单位或者个人在推荐专利发明人奖时一般不推荐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三、申报材料
(一)专利奖申报材料
1.《甘肃省专利奖申报书》(专利类);
2.专利证书扫描件(含专利公告的说明书扫描件,即授权公告时的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或外观设计图);
3.最新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新颖性检索报告由奖励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专利服务机构统一出具;
4.专利权人声明,由所有专利权人签字盖章。专利权人为2个以上的专利须由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并指定其中一个专利权人进行申报。由实施单位申报的,要出具专利权人同意的书面声明。
5.专利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证明材料,要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6.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样品或者实物照片;
7.动物实验、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
8.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9.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10.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得资助、获奖、商誉情况等。
(二)专利发明人奖申报材料
1.《甘肃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人类);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报人户籍不在本省的,需提供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纳税或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
4.专利证书扫描件,最新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包含发明人信息页);
5.申报人从事发明创造活动的情况说明;
6.申报前3年专利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材料,重点说明销售额、利税额、出口额等经济指标,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专利实施单位相应纳税证明或者纳税凭证复印件;如有专利许可、转让、出资或者融资等情形的,应当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申报前3年专利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证明材料;
8.承诺书:承诺申报人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信用信息记录,无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所提供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9.其他相关材料,如申报人获得的课题资助、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与推荐
(一)申报甘肃省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申报项目按《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第十条推荐上报,已解密的国防专利由省委军民融合办推荐上报。
(二)推荐程序
各推荐单位归口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范围内的推荐工作。请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参评专利和发明人。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地区或本部门范围内公示拟推荐专利和专利发明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可采用张榜或网络形式。
(三)申报与推荐方法
2020年度甘肃省专利奖申报与推荐通过“甘肃省专利奖励申报系统”(http://61.178.109.106:9099/)完成。各推荐单位和个人请于7月31日之前联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领取推荐单位用户名和登录口令。报奖主体从推荐单位领取“甘肃省专利奖励申报系统”用户名和登陆口令,以“申报人登陆”进入填报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申报书填写及附件上传,提交材料到推荐单位。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内容
(1)推荐函1份(见附件3),由推荐单位或者个人出具。
(2)推荐单位公示文件原件和公示结果的书面报告文件各1份。
(3)申报材料纸件1份。
报奖材料包括:甘肃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材料。材料装订成册,请勿另加封皮,附件材料应制定目录。省专利奖申报书由申报系统生成并打印,且必须与网络上传数据内容一致。申报书申报项目基本信息页由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推荐单位分别盖章。
专利权人声明由所有专利权人签字盖章。专利权人为2个以上的专利须由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并指定其中一个专利权人进行申报。由实施单位申报的,要出具专利权人同意的书面声明。
(4)材料确认表(见附件4,一个报奖项目填写一份),请装订在专利奖申报材料最后一页。
(5)汇总表1份。
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并盖章。
2.时间要求
(1)“甘肃省专利奖励申报系统”开放时间:7月23日8∶00-8月25日18∶00。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2)8月26日-9月2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3)书面材料受理时间:9月8日-9月11日。
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推荐材料初审合格后,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及附件打印一份装订成册,经本单位及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后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4)关于专利登记簿副本
申报材料必须提供最新专利登记薄副本,请在系统申报之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兰州代办处办理。
联系电话:0931-873298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9号。
3.请各推荐单位于7月31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件方式报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认真研究《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和《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准确把握条件,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节点,及时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后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按期完成系统申报书填写及附件上传,申报系统关闭后不再补正。为方便申报环节答疑解惑,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加入“甘肃省专利奖励工作申报群”工作QQ群,群号为850125738。
专利奖申报书基本信息页中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发明人、授权公告日、IPC主分类号等填写内容必须与最新专利登记簿副本完全一致。初审阶段发现存在申报书基本信息填报有误、附件材料上传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2.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及时推荐上报。为方便工作上答疑解惑,请各推荐单位联系人加入“甘肃省专利奖推荐单位群”工作QQ群,群号为817884019。
3.《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见附件5。
4.《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见附件6。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政策咨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杨海冰 马新华
电 话:0931-8533597 8533599
网络技术支持:省计算中心 章恒 马鹏
电 话:0931-8825253 8824195
2.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9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909室
附件: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