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重要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保障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步实现,按照“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整体布局,根据“系统部署、急用先行、发挥特色”的原则,江西省科技厅特发布2021年江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简称“本专项”),请有关行业、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申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2020年11月1日前完成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可单独或联合申报。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3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限项要求

1.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参与申报新的项目。

(四)其他要求

1.鼓励并支持各单位先期与金融机构对接,有金融机构参与支持的项目优先入选。

2.对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及企业,省科技厅将向各大金融机构推介,帮助引入“科贷通”“科创通宝”等金融支持,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3.项目组全体成员、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4.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二、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具体流程见附件1)。省科技事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

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审核盖章全部采用电子印章管理,项目申报前,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印章的,可前往服务网点办理;已办理电子印章的,直接按时间节点登录系统申报、推荐。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1年11月25日起,项目负责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29日24时。

2.主管部门及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17时30分。

推荐单位应在推荐截止后第2天报送《推荐函》(PDF盖章版),统一发送到省科技事务中心邮箱,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寄送到江西省科技事务中心。上述项目材料由推荐单位负责统一报送。

(三)项目受理咨询

江西省科技事务中心(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原省知识产权大楼9楼)。

联系人:谢一虹、艾金根

电  话:0791-88175549、86200587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四)业务咨询电话 

江西省“双碳”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社发处):

吴晓晖  0791-86255230

李明轩  0791-86253830

(五)系统技术支持及电子印章事项咨询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联系电话:0791-86226025。电子印章事项咨询:行政事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号:172195919。企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号:855271960。

 

 

 

附件:1.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

          2.2021年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定向申报指南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