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进一步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发展环境,现就2019年“重庆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和程序
(一)“重庆英才计划”各项目申报人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等,执行《关于印发〈重庆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委办发〔2019〕52号)《关于印发重庆英才计划5个子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人才〔2019〕2号)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8月31日。
(二)各专项申报书以及相关表格可在重庆英才网(www.cqtalent.com)下载,申报材料根据各评审实施部门要求报送(见附件)。
(三)同一申报人仅限通过一个推荐渠道申报一个项目类别,不可多渠道申报,不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申报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的,团队负责人不得申报其他项目。
(四)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可申报,市管领导干部申报要从严掌握。
二、时间安排
在总体时间安排范围内,各专项具体申报、评审时间,由评审实施部门确定(见附件)。
(一)推荐申报。9月上旬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
(二)资格初审。9月上旬前,各区县(自治县)、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或行业归口的原则,完成资格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团队)。区县(自治县)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须经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把关。
(三)资格复审。9月中旬前,各评审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完成资格复审。审核结果应及时反馈推荐单位。
(四)评审公示。评审工作应在9月下旬前完成,公示工作在10月15日前完成。公示无异议的建议人选(团队)名单,报专项牵头部门汇总后,于10月17日前报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确定入选名单。拟入选名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纳入重庆英才计划有关项目予以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级有关部门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过程监督,并认真做好人选审核把关工作。
(二)各评审实施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条件,认真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确保人选质量。对申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或不当行为,可直接向相关部门机关纪委反映。
(三)各用人单位是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督促申报人客观、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并报送材料。如同一申报人同时申报多个专项,取消申报人当年入选资格。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对所在用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中共重庆市委人才工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