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下达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局组织开展了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经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确定了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共38项,其中,第十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29项,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4项,省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5项(见附件1)。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3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1年,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应在项目实施前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安排、年度完成计划、具体目标值等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宣贯培训与监督检查,最终通过项目目标考核。
四、各市州市监局要指导并督促各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市监局、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申报任务书的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五、各市州市监局应指定信息录入员,并于2020年5月1日前登录国家标准委“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网址:http://sfq.sac.gov.cn/home)填写项目的基本信息并上传任务书。
六、项目的年度考核工作委托各市州市监局进行。每年11月底前,各市州市监局应完成年度考核并将年度总结、考核材料以及评分材料等信息上传至“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同时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项目档案应做到一案一档,内容包括:上级下发及本部门印发的相关文件、年度考核材料、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其它图片、视频资料等。
七、省局将依据项目年度考核情况和预算资金总量酌情安排经费,项目所在地市监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项目配套经费不得低于1:1。经费实行专款专帐专用,禁止挪用。
八、省局将适时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组织实施不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改进,并取消下年度补助;对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予以通报并终止项目。项目建设期满,省局将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参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规则》和《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目标考核。
九、为加强试点示范的宣传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醒目的位置树立户外宣传牌,同时在室内悬挂铭牌(宣传牌内容见附件2)。请各市州市监局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于5月1日前做好宣传牌和铭牌,并将照片上传至“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
联系人:王 斌 联系方式:13787319053
附件:1、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附件1)
2、示范区宣传牌内容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
附件2
一、户外宣传牌的内容如下:
湖南省XXX(如油茶种植)标准化示范区
项目简介:内容应包括建设内容、建设目标等
建设周期:三年(2020-2022年)
承担单位:
参与单位:
日常管理:XXX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证单位:XXX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批准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室内铜牌的内容如下:
湖南省XXX(如油茶种植)标准化示范区
建设周期:三年(2020-2022年)
承担单位:
参与单位:
日常管理:XXX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证单位:XXX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批准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