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信资源〔2020〕13号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工业用水效率提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9〕288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20年度云南省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的范围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现代煤化工、乙烯、氯碱、氮肥、造纸、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等14个行业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的工业企业: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年取水量超过15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
(五)2019年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八)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二、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相关行业企业可向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包括纸质版(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和电子光盘(两份)。
(二)初步材料审核。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通知遴选范围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步材料审核,于2020年2月25日(星期二)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企业名单及申请报告报省工信厅。
(三)初评及上报。省工信厅、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遴选要求及技术考核相关指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评,评选出云南省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并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参加2020年度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202001191744249042.zip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资源综合利用处 马 婷 0871-63512586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周落星 0871-63602384
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何薇薇 0871-63113850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任建锐 0871-63215538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