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数字经济产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和《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424号),深化物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推动产业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推进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现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项目应聚焦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突出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对产业带动、规模化应用形成的引领示范作用。项目分为“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两个类别:
(一)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包括物联网基础共性技术、前沿新型技术和重点行业应用可推广复制关键技术,平台类重点技术与产品。聚焦智能传感、先进通信、边缘计算、操作系统、网络安全、物联网检测认证等,着力促进物联网技术进步,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物联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技术融合创新,为相关科技项目管理和专项组织实施提供项目储备。
(二)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包括车联网、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文旅、智能家居、环境监测等领域物联网集成应用的已建成项目,聚焦项目的示范效果、应用成效、产业带动作用等要素,具备模式复制和应用推广的基础条件。
二、申报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填报:申报企事业单位登录“2020年物联网项目征集系统”(www.iotproj.cesi.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企业集团在川机构由集团总部申报。申报系统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8:00至12月21日18:00。
(二)项目推荐:填报结束后,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优秀项目。
(三)项目报送:被推荐企业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报送我厅大数据与信息化处。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
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毛永春:86261398。
(二)报送地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东楼214室。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