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局,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国有企业,各直属单位,相关中央在渝单位、非公单位:
现将《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9〕15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2019年工程技术规划测绘专业和工程技术自然资源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注意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工程技术规划测绘专业和工程技术自然资源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价标准执行《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77号)。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且不作为申报工程技术规划测绘专业和工程技术自然资源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
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等5部门《关于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2号)精神,清理职称评审中的“四唯”做法,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民营企业人才、基层人才的限制条件,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二、时间安排
重庆市工程技术规划测绘专业和工程技术自然资源专业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同时还需注意以下要求:
1.《重庆市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纸质件一份,须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件(附件二)至11325160@qq.com或附刻录光盘,文件名改为“单位+姓名”,不接收U盘拷贝报送。
2.《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高级、中(初)级15份,A3纸复印,勿装订,附页不超过3页,电子档一并报送。
3.申报人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本人业绩材料(主要指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等资料复印件,须由单位查验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人需提供任现职称以来的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5. 申报人的《继续教育登记证(卡)》、公需科目考试合格成绩单,须提交取得现有职称资格以来的,复印件须由单位查验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申报人应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报,不得随意变更表格格式、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归档要求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下发文件1个月后,各单位应在2个月内到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干部人事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逾期不予保存。
五、局属单位申报要求
(一)局属单位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1.各单位对本年度所有申报人员(所有系列和专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系列(专业)填写《重庆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送审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后并将有关资格审查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干部人事处,经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能申报。
2.工程技术规划测绘专业和自然资源专业申报材料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5日。其他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各单位根据相关评委会时间要求,提前5个工作日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查同意后报相关评委会。
3.重庆市工程技术系列规划测绘专业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级职称评委会和重庆市勘测院中级职称评委会申报评审时间,自行确定后在本单位内公布。
(二)局属单位申报工作要求
1. 申报人在提供职称复印件的同时,还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查验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部分特殊情况申报人员(如破格申报等),由单位集中提前提交审批表并按程序获得审批同意后方能申报。
3.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三)局属单位评审工作要求
重庆市工程技术系列规划测绘专业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级职称评委会和重庆市勘测院中级职称评委会应在规定的评审时间、范围和评审权限内,严格评审程序,坚持标准条件,确保评审质量,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评委会评审工作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报送《评审情况报告》、《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决情况表》和《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分析表》,评审通过人员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人员,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下达资格通知。
(四)局属单位纪律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不得以兼职身份或挂靠其他企事业单位申报,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以其他单位员工身份申报,不允许外单位人员挂靠本单位进行申报。
2.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和结果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提交评委会,未经公示的评审结果不予批准。
3.各基层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人员和单位,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材料归档要求。
各单位及时取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或本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干部人事处何琳
联系电话:63158527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9号1号楼522室
附件:
1.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2.
重庆市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Excel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