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学校,省职成教学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办〔2019〕4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皖教职成〔2016〕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立项建设和遴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立项建设和遴选认定工作旨在推动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商协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加入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双元”育人,遴选一批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彰显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特色,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社会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遴选促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立项建设和遴选认定,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经验、新模式。逐步培育和建设好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职业教育集团,促进全省职业教育集团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合作共享共赢,实现内涵式发展。通过立项建设和遴选认定,切实发挥集团内各类资源的积聚优势,鼓励集团内校企之间、院校之间、企业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合作共享共赢;促进集团基础能力建设、治理结构改革、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的提升,突出职业教育集团的贡献力与竞争力,实现职业教育集团内涵发展。

 

(三)坚持分区分类遴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针对全省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职业教育集团的特点和实际,分类指导,引导职业教育集团多样化协调发展;做到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发挥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简称统计平台)的作用,将统计平台上填报数据的完整性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并通过实地考察对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价。

 

三、遴选认定指标和申报条件

 

(一)遴选认定指标

 

按照既定分段立项建设和遴选认定的工作安排,2020年继续遴选1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立项建设单位。通过培育、建设,考核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认定。

 

第一批(2019年)已获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认定的,若没有特别创新情况的无需再次申报。

 

在第一批、第二批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中择优推荐5个职业教育集团参与国家级示范职教集团培育单位遴选,其中已入围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的3个职业教育集团不再参加遴选。

 

(二)申报条件

 

遴选认定的职业教育集团原则上应具备以下4个基本条件:

 

1.经县级及以上政府、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成立3年及以上的职业教育集团;

 

2.在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平台上有2年及以上完整统计材料;

 

3.2016年以来,在省教育厅组织的职教集团工作年审中,因集团工作突出、成效显著获得A等或予以表扬的;

 

4.牵头成立2个以上职业教育集团的单位只能选取1个集团申报参与遴选。

 

四、遴选认定程序

 

(一)材料申报

 

各市、县批准的职业教育集团申报材料须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各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职业教育集团申报材料须经过主管部门审核,由牵头单位直接报送;省教育厅批准的职业教育集团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

 

(二)遴选认定

 

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遴选认定工作由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委托省职成教学会负责。通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设单位名单,经省教育厅、省经信厅认定,公布评选认定结果。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经考核完成预期建设目标任务的,确认为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并授牌。

 

(三)管理措施

 

经认定的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立项建设单位,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每年12月份向省教育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对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立项建设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未能完成工作进度的实行退出机制,取消取得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资格。

 

五、推荐要求

 

(一)各地各职教集团牵头院校要按照《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遴选认定指标体系》(附件1),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坚持遴选条件,保证遴选质量,通过遴选,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开展宣传和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二)本次遴选工作委托省职成教学会开展。参与遴选认定的职业教育集团将《安徽省示范职业教育集团申报书》(见附件2)和职业教育集团工作成效佐证材料,于11月9日前将有关电子文档发送至安徽省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办公室,电子邮箱1416739759@qq.com。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寄送至安徽省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办公室安徽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耕耘路校区)。

 

联系人:省职教集团联盟办公室 王娇娇 电话:15556905521

 

 

 

附件1 安徽省示范职业教育集团遴选认定指标体系.doc

 

附件2 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安徽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申报汇总表.doc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