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查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拟公开遴选国内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咨询机构开展促进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工作。根据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发展集成电路产业政策研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广东省发展集成电路产业政策研究项目工作服务机构应开展如下各项工作:
(一)撰写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研究报告。通过翔实的数据和丰富的图表说明我省集成电路产业的现状和问题,梳理我省产业链企业目录、重点项目库、全国相关领域产业发展趋势,研究分析我省如何充分发挥市场优势实现集成电路产业差异化发展的方向和路径。
(二)提出推动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发展的对策建议。基于产业研究报告,结合我国其他兄弟省市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成功经验,提出推动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促进我省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对策建议要求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对政策实施结果进行预测。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备受半导体集成电路业内高度认可的声誉,具有北京、长三角、珠三角等重要省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经验;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集成电路产业相关课题项目;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研究能力;长期从事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规划咨询工作;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集成电路产业相关课题项目;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业绩、项目负责人职称及业绩等;
(二)研究方案及费用报价。研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的理解、产业现状调研、产业发展思路、总体方案、工作计划等。研究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95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调研费、会议费、办公费等,服务费用属于包干价;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截图(以遴选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报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满足报名条件的资质、信用等级、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用光盘刻存1份。按照遴选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我厅在确认有效申报单位符合项目评审条件后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届时将通知有效申报单位参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4日。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我厅(电子信息工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电子信息工业处吴跃前,电话:020-83135986,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408室。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