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资环〔2020〕1060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为筑牢产业基础和技术支撑,搭建绿色发展促进平台,不断提高绿色产业发展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0〕51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你们,并就组织推荐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产业园区,按照《通知》明确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等,结合园区发展实际需求编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申报书》,经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上报我委。每个区县及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限报一个。
    二、请于2020年7月24日前将推荐请示及《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申报书》一式六份报送我委,逾期上报将不予受理。
    三、我委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对推荐的绿色产业示范基地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评审通过进入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名单后,请你们组织经批复的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园区发展实际编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提出园区功能定位和总体建设思路,明确建设目标,确定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我委将适时予以指导,并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将建设方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       


(联系人:易平,联系电话:67575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