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0 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 年度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江西省商务厅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对2020 年度江西省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名称

2020 年度江西省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审核业务

二、业务内容

对照相关文件中的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独立审核,确定是否符合申报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要求。如符合要求且能够补正的,一次性提出补正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各申报企业拟获资金的具体金额,并提出计算依据。

三、审核服务费用

此次审核资金预计3280 万元左右,经报批,审核服务费用按审定金额(“审定金额”指省商务厅根据中介审核确定的金额,结合实际最终确定拨付至项目单位金额)不超过3‰,不低于1.5‰给予。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申请人近两年内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公平公正的展开审核工作,与申报企业无不正当往来;

4.严格按照各阶段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5.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将不被接受:

(1)财产依法被接管、冻结的;

(2)被依法责令停业且在处罚期内的;

(3)近两年因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记录,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6.不允许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

五、业务期限

第三方机构在接收全部申报材料五天内形成初审结果,提出补正意见,用五天时间形成终审结果,并提交审核情况报告。

六、评标原则及程序

评审小组成员为3-5 人及以上单数。评审人员与申请人存在经济利益或亲属关系的予以回避。评审按“最低价中标”原则授予工作任务。

七、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及时间

江西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406室),2020年10月29日下午17:00以前。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申请文件一式两份。

八、申请文件的开启地点及时间

10月30日在江西省商务厅开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

联系人:周颉,联系电话:0791-86246287

 

 

附件:邀标通知.pdf

 

 

江西省商务厅                          

2020 年10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