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落实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任务,根据2020年知识产权专项项目实施计划,省局制定了2020年度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5,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遵循具体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二)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报时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可根据内容申报不同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和电子件报送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报送方式见《申报指南》)。
(二)评审。省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和公示,择优列入2020年知识产权专项项目。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4月22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四、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办理联系人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