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知促〔2022〕25号

省委宣传部(省版权局)、省委外办,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贸促会,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积极宣传2021年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集中展示广东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效,切实做好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我局将于今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十大事件”评选和发布活动。现请各单位协助开展征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1年,对广东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具有示范引领、强力支撑和深远影响的典型知识产权事件,包括以下类型:

  (一)各单位和各市在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重大举措和先进做法等,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经验推广的请注明;

  (二)各单位在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和管理全链条中的典型事迹;

  (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在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代表性事件;

  (五)其它符合推选条件的事件。

  二、征集方式

  (一)请各单位填写《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十大事件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每个单位原则推荐1—2件,具有特别典型意义的事件不限制数量。

  (二)请于1月27日前将推荐表发送至我局邮箱(gdsjj_ipcj_1@gd.gov.cn)。

  附件:

       1.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十大事件评选推荐表.docx

       2.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名单.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联系人:周小燕,电话:020-38835433,电子邮箱:gdsjj_ipcj_1@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