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赣建字〔2017〕3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6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建筑装饰装修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应在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应在2021年6月30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申报工程具备条件应符合《评选办法》第八条要求。
三、工程规模要求
申报工程规模应符合《评选办法》第六条要求,申报杜鹃花奖工程规模按第七条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按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装饰装修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填写《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将申报表交当地主管部门。
(二)推荐单位负责将申报单位申报表逐级上报。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由当地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由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推荐。
(三)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推荐单位可参考使用《推荐工程质量状况量化评分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评分表》(附件2)。
(四)同意推荐的,推荐单位应在申报单位申报表里明确推荐意见,填写《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推荐工程一览表》(附件3)推荐。
联系人: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技术处联系人童立,联系电话:0791-88500913,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