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主动融入“双循化”新发展格局、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整合发展要素、夯实项目支撑,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建〔2020〕306号)要求,推动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方向
(一)2021年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重点项目
继续强化生物医药产业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产业链基础再造和创新发展。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生物医药科研、生产、服务主体于2021年3月31日前启动实施的项目。主要包括:
1、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检验检测平台建设项目;
2、道地药材品种筛选、资源研究、标准研究和制定及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养殖项目;
3、中药、生物制品、化学药及新型诊断、治疗、保健产品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项目;
4、中药、民族药评价方法研究,二次开发和上市后再评价,院内制剂开发及中药配方颗粒临床研究项目;
5、中药、生物制品、化学药以及新型诊断、治疗、保健产品生产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6、药用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专用注射器、专用设备等产业配套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7、品种、技术引进项目;
8、中药品种品牌建设项目。
(二)生物医药产业“十四五”导向项目及重点计划项目
围绕中药(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价值链提升、疫苗产业链打造、化学药供应链优化三条主线,根据“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主体战略规划,研究制定并于“十四五”期间启动实施的导向项目和计划项目。主要包括:
1、创新研究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2、产业聚集区公共平台、特色载体建设项目;
3、CXO(包括CRO、CMO、CDMO等)建设项目;
4、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项目;
5、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拓展项目;
6、品种、生产线或企业整合、并购项目;
7、中药、生物制品、化学药及新型诊断、治疗、保健产品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生产建设及技术改造(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8、中药(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价值链提升、疫苗产业链打造、化学药供应链优化辐射项目。
二、征集程序
(一)整理编制
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生物医药科研、生产、服务等各类主体,根据具体项目实施情况或本企业(单位)战略发展规划,分别整理编制“2021年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或“生物医药产业‘十四五’导向项目及重点计划项目”文本材料,单个主体有多个项目的,应单独整理成册。
(二)征集入库
项目主体在编制文本材料的同时,登录“云南省生物医药项目管理系统”(域名:http://zyproject.kmeb.net/auth/login)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文本材料送所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项目主体应确保纸质材料与网络填报材料相一致。
(三)进度更新
项目主体从网络填报开始,往后每月1—5日登录系统更新项目进展、动态,直至项目完成。
(四)审核跟踪
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结合纸质材料报送情况,对网络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后提交省级审核。同时,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实时跟踪掌握项目进度情况,如发现项目停滞、滞后的,应及时了解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时审核、熟悉掌握项目情况,将符合年度重点发展方向、进度良好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库。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工信部门应加强与发改、科技、农业、卫健、药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全面梳理,广泛征集,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组织项目主体积极填报入库。“云南省生物医药项目管理系统”全年保持开放式征集、更新。
(二)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从重点项目库中进行择优支持,未征集入库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联系人及电话:苏华伟 63512754(传真)
徐孟晓 63512034
附件:1.2021年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征集表202011161132242178.docx
2.生物医药产业“十四五”导向项目及重点计划项目征集表202011161132450261.docx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