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科〔2022〕34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在碳达峰目标下绿色低碳发展和创新实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2022年度省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
(二)签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三)已承担国家或省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但未达到实施进度要求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四)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9〕14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遴选推荐具有良好实施基础和示范意义的项目。
1. 绿色低碳城区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市(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政府职能的城区、园区等管理机构,明确了工作班子、实施项目进度计划、建设资金安排计划等,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2. 绿色建筑品质提升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建设与运行主体,可与设计单位、咨询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相关审批手续齐全,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建筑权属单位,可与合同能源管理单位联合申报,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3. 科技支撑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申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具有正高级职称,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五)地方申报项目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初审汇总并排序后(附件3),正式行文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属项目可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
(六)公共机构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的申报材料另需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盖章推荐,省级公共机构申报的项目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盖章推荐。
二、申报流程
1. 申报单位登陆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进行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网上办事/专题管理类/住房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监管。
2. 项目所在地县(市)、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打印系统生成的项目申请表并盖章,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3. 申报材料请以邮寄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提交。邮寄地址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13室),邮编:210036。
4. 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以邮戳为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025-51868578、51868675。
收件联系电话:025-51868146。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QQ群:597672435。
附件: 1. 2022年度省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 市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