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新工种。为满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需求,经研究,定于2011年1月4日至15日,受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含增项),逾期不再受理。市属及以下申请机构经各市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向省安监局报送;中央驻鲁或省管企业申请单位可直接向省安监局报送。申请安全培训资质有关要求详见鲁安监发[2008]143号和鲁安监发〔2005〕44号文件。申请材料包含内容和装订顺序参见安全培训资质材料审查要点。
省安监局联系人:成炳国,联系电话:0531-81792172。电子邮箱:chengbingguo@gmail.com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安全培训资质材料审查要点
一、注册资质或开办费
三级和特种作业安全培训资质为50万元以上,四级安全培训资质为30万元以上。
二、安全培训师资
三级安全培训资质要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兼职教师可适当放宽到中专学历)。每个专职教师兼教课目不得超过一门。
四级安全培训资质要有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每个专职教师兼教课目不得超过一门。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资质要求每个工种至少各有一名专职理论和专职实际操作指导教师。鉴于新颁布的特种作业目录中个别作业类别包含多个工种,对于特种作业安全培训资质,一个教师可以同时专教同一个作业类别的三个工种,超过三个工种或讲授不同作业类别算兼教。专、兼职理论教师必须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从教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兼职教师可适当放宽到中专学历)。专、兼职实际操作指导教师必须有从教专业的高级技能专业证书(二级技师以上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或中级以上职称)。每个专职教师兼教课目不得超过一门。专、兼职教师均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教师合格证。
三、场地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资质至少有一个产权隶属培训机构的实习操作场地,要有产权证明文件。其它实操场地要有相应的租赁协议。
四、安全培训资质申请材料应包含内容
(一)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
1.__级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备注栏中请注明申请业务范围)
2.法人证书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负责人登记表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文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教务负责人参加省安监局培训合格证明
7.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任职复印件
8.安全培训专职管理人员任职文件复印件
9.教师情况汇总表
10.教师登记表
11.教师学历、职称、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2.专职教师要有近期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证明(事业单位可出具住房公积金)及正式的劳动合同 (加盖有劳动部门鉴证章)
13.固定资产明细表
14.教学设备(仪器仪表)明细表
15.办公场地证明文件
16.租赁教室、设备协议复印件
17.市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表
18.资质申报材料中,注册资金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机构: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备注栏中请注明申请业务范围)
2.法人证书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负责人登记表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文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教务负责人参加省安监局培训合格证明
7.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任职复印件
8.安全培训专职管理人员任职文件复印件
9.教师情况汇总表
10.教师登记表
11.教师学历、职称、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2.专职教师要有近期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证明(事业单位可出具住房公积金)及正式的劳动合同(加盖有劳动部门鉴证章)
13.固定资产明细表
14.实习设备、场地汇总表
15.教学设备(仪器仪表)明细表
16.办公场地证明文件
17.租赁实习场地、教室、设备协议复印件
18.市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表
19.资质申报材料中,注册资金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20.特种作业安全培训资质申报单位(只限电工、电焊工工种)触电急救模拟人的购置情况,要有发票等能证明是自有证明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培训机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中不得有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
2、培训单位资格证明(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工商执照等)注册不得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