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抚州市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国家级风景名胜管理局(管委会),厅机关各处室、厅直相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现就做好202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立足我省住建事业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申报项目应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对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二、申报类型
科技计划申报项目分为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软科学研究3大类:
(一)科研开发项目:主要包括符合我省实际的绿色建筑品质和性能提升技术研究、超低能耗(零能耗)建筑与零碳社区关键技术、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和控制技术、外墙保温系统可靠度设计与施工关键技术研究;支撑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绿色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等技术。
(二)科技示范工程:所应用的技术为国内领先或优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能形成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或有代表性的样板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应在满足我省现行绿色建筑要求基础上,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对建筑运行进行技术指标分析。
2、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以及其他装配式建造方式为重点,开展工程项目及标准化、产业化部品部件生产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3、市政公用科技示范项目。市政公用科技示范应是城镇水环境治理、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管线等市政公用行业重大工程技术示范。
(三)软科学研究项目:主要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建筑节能结构形式及技术路径研究、住建领域行业监管、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住房和房地产业类、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县城提质增效和美丽乡镇建设等,能够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创新的基础性、前瞻性和政策性问题。
三、申报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三)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协同攻关。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牵头申报,或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参与工程的其他关联单位申报。
四、项目管理
(一)对列入科技计划的项目,我厅将进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公布一次项目进展,对验收通过的省级建设科技项目颁发验收证书,并作为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定业绩。我厅将从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住建部和省科技厅科学技术计划。
(二)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逾期半年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的项目自动中止。项目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厅直有关部门应认真做好本地区(单位)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于2022年1月30日前将《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和《江西省建设科技计划征集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中央在赣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可将上述材料直接报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联 系 人: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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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