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计〔2021〕62号
各市州科技局:
为做好我省2021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根据《湖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湘科发〔2021〕1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工作实际,现就我省202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以下简称技先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7日
二、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六项要求。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三、认定程序
(一)注册登记
企业对照《管理办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技先平台,http://tas.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法人账号,完成实名认证,原有已注册企业,须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进入认定系统办理业务。
(二)系统申报
申报企业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在技先平台按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三)核实初审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技先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并做好初审推荐。并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汇总表》及推荐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
(四)认定评审
省认定办受理各市州科技局推荐的申报企业材料,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省认定办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拟认定企业在省科
技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科技部技先平台备案。
四、其他事项
1.各市州科技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技先企业申报材料核实和初审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好辖区内技先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2.各级科技局要加强与财政、商务、发改、税务部门协商合作,面向拟申报认定企业,组织开展技先企业认定政策和专业技术宣讲培训,扎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工作。
3.省认定办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技先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五、联系方式
(一)省认定办
省科技厅 0731-88988819
(二)系统申报及材料报送
省火炬创业中心 0731-88988006
(三)国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6271、88656305
材料报送地址:长沙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1楼1116室
附件: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2.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