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广西教育提质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广西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广西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推进高等职业学校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建设要求,所申报产业学院应当以学校优势、特色专业为基础设立,且有行业、企业实质性配套投入,体现学校和企业双主体的作用,服务产业有明显成效的产业学院。重点支持国家、自治区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或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为基础建设的产业学院。具体申报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定位合理,服务产业发展。产业学院的办学定位符合
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相关产业列入我区产业发展整体规划。强化“产学研用”体系化设计,突出高校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优势,增强人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基础扎实,建设成效突出。申报的产业学院原则上应在2021年5月30日前正式挂牌成立,独立组建且正式运行时间不少于半年(截至2021年11月30日),形成多主体协同、稳定有序的管理构架和运行机制。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产业学院能与行业产业领域龙头企业紧密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在支撑区域产业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产业学院能够创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保障机制等,形成产教深度融合、多方协同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跨主体的信息、人才、技术与物质资源共享机制,创新企业兼职教师评聘机制,构建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机制,打造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参与的企业主体参照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四)建立全方位的保障机制。组织保障方面,形成多主体分工负责、全员协同参与的责任体系;政策保障方面,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产业学院政策支持;经费和资源保障方面,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和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学校每年给予产业学院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构建了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等多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设有长期性专项资金保障产业学院的正常运行,合作企业(行业协会、园区)为人才培养提供了稳定的经费支持和实习实训实践资源。
二、申报及认定
(一)申报对象:各高等职业学校(包含本科层次职业大学)。
(二)申报数量:每所学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三)遴选认定数量:25个。
三、申报材料
(一)正式申报公文一式1份,《广西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作为公文附件。
(二)《广西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见附件2,一式5份)。
(三)《广西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5份)。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校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厅职成处,并将盖章的PDF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ytzcc2421@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郭进磊,0771—5815397,邮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2414办公室。
附件:1.广西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申报汇总表
2.广西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
3.广西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1月29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