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中级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广播电视局,南宁海关各隶属海关及缉私分局,贸促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和诚信营商环境,根据《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建函〔2020〕453号)精神,2020年10月-11月,自治区商务、宣传等15部门和单位继续开展广西“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0年广西诚信兴商宣传月的活动主题是:“诚实经营、守信服务”。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全体会议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度文件。
(二)宣传广西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宣传我区各市各部门实施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信用修复的经验及做法。推广“信用中国”(广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各类信用信息系统,鼓励企业和个人维护自身信用。宣传家政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培育“重信守诺”的诚信文化。继承发扬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制定诚信公约。以面向民生的服务领域为重点,大力发掘市场主体通过诚信经营扩大销售、提高效益、赢得竞争优势的经验做法。宣传商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海关、税务、外汇等行业领域的诚信典型企业及个人,褒扬守信精神。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诚实经营、守信服务”的商贸流通新精神宣传活动。自治区商务厅在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暨广西“百日促消费”活动启动仪式上组织开展商贸流通企业代表诚信经营承诺活动,指导全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将消费促进活动与诚信经营宣传活动相结合,向社会传递诚信正能量,提振消费信心。印制宣传海报、制作公益宣传视频,深入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弘扬诚信理念,厚植诚信根基。组织开展重要产品追溯宣传和查询体验活动,提升追溯产品认可度,提高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广西家政企业进社区开展诚信宣传。进一步提升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意识,倡导消费者在购买家政服务拒绝“小中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以讲故事的形式集中报道一批“广西老字号”企业、广西区域公共品牌企业,讲好商贸流通企业诚信故事,重塑“诚实经营、守信服务”的商贸流通新精神。
(二)“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活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增强社会诚信意识,保障诚信建设的推进发挥积极作用。指导各市各部门推进诚信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快建设个人诚信、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做好“诚信之星”先进事迹的宣传,以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励人们诚实守信,营造信用为本、履约践诺的社会风尚。组织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通过理论阐释解读、典型经验推介、公益广告发布等,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推广诚信的价值理念,推进全社会诚信自觉。
(三)“诚信兴商宣传月”线上宣传活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配合做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线上宣传工作,发挥新媒体渠道作用,加大融合传播力度,协调区内主要新闻网站开展线上宣传,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等平台及时推送活动动态,同时协调主要商业网站(平台)驻桂机构推送活动优质稿件。
(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宣传活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区法院收集整理消费领域的典型审判执行案例,通过“广西法院网”“广西执行”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编发典型案例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智慧执行”“中国执行”等媒体平台投稿。讲好打击拒执罪、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争取信用修复的典型故事,宣传诚实守信商家,普及鼓励诚信和惩戒失信的政策法律法规。报道多家区直单位参与完善的失信惩戒系统的进展情况,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主题活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严格限定严重失信名单设列领域范围,制定全区统一的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在“信用中国(广西)”网站及“信用广西”微信公众号开设“诚信兴商宣传月”专栏,将《优化营商条例》(国令第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相关法规制度文件向社会公开,及时转载各部门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积极做好线上宣传工作。
(六)“共建质量诚信体系,共享满意消费环境”主题活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质量信用承诺、质量信用评价、用户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展示质量信用建设中的最佳实践。引导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树立“质量诚信、用户满意”的经营理念,从产品质量和市场需求出发,积极参与质量信用建设,营造诚信兴商的良好氛围。
(七)“信用交通”主题活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指导全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有关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交通”系列宣传活动。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信用交通”子网站、《广西交通》报、政务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发表评论、播发视频。走进车船路港站场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利用可视电子板播发诚信宣传标语。报道诚信典型案例,曝光失信案例。宣传“信用交通”惠民便企兴市,提升行业的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和守约观念等。
(八)“诚信经营、促进文旅消费”主题宣传活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文化旅游企业通过微信、微博、板报、墙报、电子屏等向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开展“诚信经营、促进文旅消费”主题宣传教育,推动本地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和旅游行业协会积极参加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文化旅游企业诚信、规范、文明经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文旅消费提质增效。同时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文化旅游市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九)“着力构建安全、诚信的进出口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南宁海关举办“南宁海关AEO政策云宣讲暨在线访谈”活动,采用网络视频方式介绍海关国际AEO互认情况和相关便利措施,解读海关信用管理和AEO认证标准;介绍海关参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情况;介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海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南宁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关企合作微信群、QQ群推送等形式,大力宣传海关政策法规,助力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十)“依法诚信纳税”主题宣传活动。广西税务局通过税务网站、报刊、办税服务场所、纳税人学堂、微信、微博等渠道,宣传纳税信用管理的内容、评价标准、激励惩戒措施和典型案例;宣传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和骗取疫情防控税费优惠的“假申报”等典型案例;宣传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开展信用联合奖惩的系列措施。开展全区“银税互动”宣传,在办税服务厅发放“税银贷”产品宣传手册,介绍各银行“税银贷”的申请办理条件、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等,突出纳税信用级别对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的影响。通过税务网站、报刊、微信和微博等介绍“银税互动”工作进展和成效,持续提升纳税人对“银税互动”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完善“银税互动”金融产品超市,在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诚税易贷栏目集中展示“税银贷”产品,方便纳税人了解、申请“税银贷”产品。
(十一)开展“认证在身边”、“守合同重信用”、“信用监管”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接承办市场监管总局在柳州市举办的“2020年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并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同步展开活动。在全区组织开展2020年认证活动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认证实施有效性,不断增强认证公正性和公信力。在桂林市资源县开展以“有机产品认证:守护绿水青山ﻪ共享绿色生活”为主题的“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完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评价标准体系,组织开展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公示、网上监督,引导企业公示合同履约信息记录,规范企业合同行为,树立诚信典型。联合广西广播电视台制作《信用监管》系列宣传片、制作《年报提醒》系列广播宣传语,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私家车950、私家车970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提醒市场主体自觉、主动、及时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申请移出异常名录,提醒企业强化信用管理,及时修复信用记录。联合美团等电商平台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活动。
(十二)“诚信兴商宣传月”的宣传活动。自治区广电局通过广播电视系统宣传工作例会和《宣传条例》传达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要求,配合部署,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视听新媒体配合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将“诚信兴商”列入2020年广西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主题,鼓励社会各机构制作系列公益广告,并在全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展播。鼓励广播电视媒体通过纪录片、动画片、文艺节目等形式,传播诚信价值理念,推动诚信文化建设,引导公众树立诚信意识,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十三)“诚信经营保稳定,合规用汇促发展”的主题宣传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结合现场宣讲、典型案例通报、处罚信息公开、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收支、经常、资本等外汇管理项下相关政策法规,普及个人用汇常识,提醒公众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引导个人通过合规途径使用外汇,提升外汇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用汇意识,营造外汇市场诚信营商氛围,提升诚信经营水平。主动走进银行、企业等用汇主体开展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开辟的绿色通道业务流程,引导用汇主体合理运用避险工具,支持外汇市场主体复工复产。走进普通民众,宣传近年来打击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非法跨境赌博的工作成果,宣传与警示相结合,增强外汇管理威慑力,提示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和危害,鼓励诚信办理外汇业务,增强合法合规意识。
(十四)“诚信赢未来”主题宣传活动。广西贸促会收集企业诚信经营案例,通过广西贸促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和有关平台网站传播和推广。组织广西企业参与中国贸促会举办的企业诚信品牌故事交流活动,宣传诚信理念对于品牌培育以及实现品牌全球化的重要价值,通过广西贸促会主办的经贸活动、培训等,宣传共享经济、人力资本服务、电子商务、数字贸易、会议展览、文化创意等服务贸易新兴领域的服务标准,倡导诚信服务,加强诚信自律。
(十五)“凝聚你我力量ﻪ让消费更温暖”公益活动。广西消委会组织启动“凝聚你我力量ﻪ让消费更温暖”大型社会公益活动,向社会发出倡议,在特殊时期引领形成换位思考,互相尊重、互谅互让、温暖和谐的消费氛围,提振消费信心,以消费增长促经济向好发展。同时,编印部分宣传资料,组织基层消委会开展”让消费更温暖“消费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市场、进企业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活动的统筹协调,明确部门任务分工,为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按照“方案统一、标识统一、主题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有效整合宣传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广泛动员参与。各市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线上线下媒体、行业商协会、市场主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宣传月相关活动,形成协同效应,共同营造诚信经营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防疫要求。各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举办线下活动时,应科学制定防疫方案,抓细抓实防疫措施,做到防疫和宣传“两不误”。
(四)及时总结工作。自治区各部门、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及《2020年广西“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电子版请于11月16日前反馈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秩序处),以便汇总上报。
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可在scjss.mofcom.gov.cn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