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办,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省局管理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根据《关于实施“讴歌新时代 记录新福建”纪录片创作传播工程的通知》(闽广〔2019〕92号)和《关于印发<电视纪录片扶持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的通知》(闽广〔2020〕44号),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电视纪录片剧本征集评选扶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截至2020年5月31日
二、征集对象
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以及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均可申报本次征集评选扶持。
三、内容要求
申报剧本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公益、文化、原创”方向和“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原则,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重要时间节点,弘扬中国精神、反映时代风貌、承载百姓情怀,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
(一)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唱响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
(二)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生动反映奋斗路上的典型人物、感人故事,以小见大、故事性强、感染力强,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三)聚焦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和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讲好新时代中国故事、福建故事。
(四)围绕福建文脉传承和时代变迁,真实生动展现福建城乡发展和社会人文风貌,深入挖掘展示闽都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畲族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船政文化、侨乡文化和闽台交流等特色文化,特别是以古田会议为代表的“红色”主题、以清新福建为代表的“绿色”主题、以海上丝绸之路为代表的“蓝色”主题等。
(五)统筹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创新表达方式,着力提高作品国际传播能力。
(六)申报剧本必须为原创且未创作播出的作品。
四、剧本评选
按照《电视纪录片扶持资金申请使用规程》,省局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并对优秀剧本给予创作资金扶持。对列入省局重点题材纪录片的作品,将优先给予扶持。
五、申报材料
(一)《参评剧本汇总表》《2020年福建电视纪录片剧本申报表申报表》(见附件)各1份。
(二)剧本7份。
各设区市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办汇总报送本辖区有关机构参评剧本,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以及省局管理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参评剧本直接向省局报送。
请各单位于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
附件:1.参评剧本汇总表
2.2020年福建电视纪录片剧本申报表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5月6日
(联系人:宣传管理处处吴云清,电话:0591-88116521、13******780)
附件1
参评剧本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集数 |
申报单位 |
备注 |
附件2
2020年福建电视纪录片剧本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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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材 |
制作经费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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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拍摄时间 |
拟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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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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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梗概 (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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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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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局 或 集团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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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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