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省上下深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树立典型,表扬先进,根据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省水利厅2019年度通报表扬申报项目的复函》(浙评组函〔2019〕59号),经商省人力社保厅同意,拟对2018年以来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  推荐范围

成绩突出集体:2018年以来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中成绩突出的设区市、县(市、区)及有关企业(单位)和媒体单位,以及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有关技术支撑单位中择优推荐。

成绩突出个人: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相关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代表、媒体工作人员及教育工作者;承担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支撑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名额分配

1.成绩突出集体名额分配(41个)

设区市(3个):为2018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级考核优秀的设区市,分别为宁波市、绍兴市、台州市。

县(市、区)(25个):在2018年度市对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成绩优秀的县(市、区)或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中,由市水利局择优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有关企业(单位)或媒体单位(11个):每个设区市推荐一家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中成效显著、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单位),或者在水资源宣传教育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媒体单位。

厅直属有关单位(2个):承担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主要技术支撑的有关单位(含内设机构)。

2.成绩突出个人名额分配(137名)

市、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单位)代表、媒体工作人员及教育工作者(129名):结合市对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等情况,由市水利局将名额按比例分解至参加考核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县(市、区),原则上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1名,市本级不超过3名。相应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推荐成绩突出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代表、媒体工作人员和教育工作者等(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厅直属有关单位(8名):承担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支撑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成绩突出集体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力度大、措施实,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或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评中成绩优秀。

3.认真组织实施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水资源管理和配置调度、节约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4.积极推进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成绩突出个人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坚持原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扎根基层,任劳任怨,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3.勤勉尽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勤奋务实,开拓创新,精通业务,素质过硬,率先垂范,勇于担当,在本单位起模范带头作用。

4.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水资源管理、配置调度、节约保护、宣传教育及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三、推荐原则和程序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推荐工作。各市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的名额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县(市、区)的推荐工作,并汇总审核后报省水利厅审核。

(二)坚持突出业绩导向

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开展推荐工作,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审核把关。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坚决杜绝带“病”表扬。被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同意(附件4)。被推荐对象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征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扩大覆盖面

推荐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副厅(局)级(含)以上单位、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不作为成绩突出集体推荐对象,副厅(局)级(含)以上干部不作为成绩突出个人推荐范围,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个人总数的20%内。各市推荐人选中非水利部门的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少于50%。

(四)严肃评选推荐纪律

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推荐名额。对于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按时保质报送材料

请各市水利局于2020年3月10前将《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集体推荐表》(附件2)、《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个人推荐表》(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征求意见表》(附件4)、《公示情况表》(附件5)报送省水利厅,具体上报时间视疫情进展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其中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要求真实准确、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推荐表可在浙江水利网公告公示栏下载(网址:http://www.zjwater.gov.cn)。

相关附件.doc

浙江省水利厅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