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
为进一步深化“三服务”,落实厅党组“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精神,发掘和总结典型经验,我厅决定编发《乡村振兴典型百例》。为做好编发工作,现就征集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从市、县(市、区)、乡、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园区基地等层面征集一批地域特色鲜明、代表性突出、操作性强的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二、征集标准
(一)主题突出。案例要突出围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体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推动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开展的工作实践和创新做法。案例可以突出一个方面,也可以涉及多个方面。
(二)特色鲜明。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当地主推的发展模式,充分体现本地区位条件、地域特色和发展阶段,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样板和标杆。
(三)举措创新。案例要结合当地实际,聚焦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中的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提炼总结具有创新性的实践做法,讲深讲透,避免泛泛而谈。
(四)可学可复制。案例要突出可学习、易推广、能复制,优先将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有利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举措、考核评价机制等总结出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调研总结。各地要深入开展实地调查,从当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习俗等实际出发,认真总结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确保所选案例有典型性、代表性。
(二)文风鲜活平实。案例要有典型性和示范推广价值,重点突出、观点鲜明、事实清晰、表述准确;结构完整、文字简练,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每个案例提供与主题和内容相关图片3张(像素高,2M以上,加标注说明)。案例应包括5个部分:
1.案例标题。
2.落款署名。
3.实施单位基本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概况,案例所反映工作在全省所处的基本方位。
4.主要做法、成效。包括实施背景、建设内容、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方式,重点反映模式、破解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等创新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5.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内容真实可靠。案例要充分反映地方实际,提倡用数据反映成效和效益,采用的具体事例要有说服力。
(四)高质量按期提交。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本地典型案例不少于1个。各市负责对所辖县(市、区)案例收集审核,择优选取10-15个案例于3月10日前通过浙政钉报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对各市上报的优秀案例,经遴选确定为“全省乡村振兴十大案例”的,适时对外发布;其它案例经遴选后汇编成册,用于宣传报道与面上推广。
联系人:林吴俊,电话:0571-86757523。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