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20190037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桂发〔2018〕11号)精神,加快实施“千企技改”工程,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示范项目评选,通过示范引领,树立标杆,鼓励引导量大面广的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技术改造,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现就2019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示范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符合《广西“千企技改”工程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9〕58号)中规定的“千企技改”工程项目遴选条件。
(二)项目企业在广西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符合自治区12大产业集群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符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标准。
(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成套技术装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先进设备投资占设备投资的比重达50%以上。
(四)项目已建成投产,投产后形成产值、税收等新增效益明显,改造后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较改造前增长20%以上。
(五)项目应符合实施补链补线、扩大先进产能、提升工艺装备、推进智能制造、加快绿色改造五类技改重点方向,并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承担企业的基本情况。项目承担企业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前、后的变化。
2.项目建设背景。行业和市场背景,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和主要目标。
3.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建设的规模和具体内容,技术、工艺、设备等情况。
4.投资构成。项目的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设备、安装工程等完成情况,财务决算情况。
5.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项目建成后运行情况,对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安全性能、节能环保性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成效。
6.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项目对本地区相关产业的示范带动情况,对产业链相关企业的积极影响,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二)《2019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1)。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土地使用证明、城市规划意见、环保验收意见、安全验收意见、消防验收意见。(项目不涉及的不需要提供)。
(五)项目主要资金支出有效凭证汇总表。
(六)企业2018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19年8月份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七)项目实施取得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都在一个PDF文件中,扫描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要编列目录,内容按上述顺序),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收集汇总刻录成光盘,光盘标记“××市2019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示范项目申报资料”。
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时再提交,纸质材料要按上述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封面样式见附件2,装订要求用无线胶装、热熔装订方式)。
三、组织申报工作要求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辖区内企业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示范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按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汇总填写2019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于9月20日前将上报我厅,同时以电子邮件报送附件1及项目其他申报材料。
四、其他
(一)我厅将对各市上报的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调研,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进度。对符合条件项目,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打分,根据得分按实施补链补线、扩大先进产能、提升工艺装备、推进智能制造、加快绿色改造五类重点方向各评出一批2019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示范项目。示范项目所在企业,应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的示范推广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对2019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示范项目,我厅将优先安排财政资金给予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补助,并将项目融资需求推介金融机构协调落实项目贷款。
联系电话:0771-8095228
电子邮箱:gxjg@vip.163.com
附件:1. 2019年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示范项目申报表
2. 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9月12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