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邮融合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359号)要求,请你们会同本市邮政管理局,认真组织辖区县(区)做好深化交邮融合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申报工作,选择基础条件好、运营模式特色突出的县(区)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将申报材料将于2019年10月25日前报我厅。
我厅将会同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对各县(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交通运输部推荐。
联系人及电话:李铭辉,0771—2115086。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邮融合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359号)
2019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篇: 无
下一篇: 全州(湘桂界)至容县(粤桂界)公路(平乐至昭平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