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二批湖南省先进制造业
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湘发改服务〔2021〕585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20〕1762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湖南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湘发改服务〔2021〕47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我委决定开展第二批湖南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围绕《意见》明确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以区域和企业为重点开展试点,深化两业之间技术渗透、要素流动、业务关联和市场整合,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径新机制,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区域试点
选择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基础条件好的县(市、区)、园区、服务业集聚区,探索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降低企业跨界融合门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商务咨询、租赁等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和两业融合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两业融合发展生态圈。
(二)企业试点
以产业链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和平台型企业为重点,推进发展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衍生制造、工业文化旅游、智能生产服务、工业互联网、柔性化服务、共享生产服务,及其他两业融合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两业双向深度融合。
1、推进制造业服务化。重点围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新材料、信息安全、电子元器件、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和创新型医疗器械等优势先进制造业,以及《意见》明确的原材料、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业、汽车等相关行业企业,延伸发展增值服务环节,促进制造业企业由提供产品向“产品+服务”转型。
2、推进服务业制造化。以研发设计、信息服务、金融、物流、商务咨询等制造服务业为重点,大力发展面向先进制造业领域的高端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服务、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及工业互联网等服务。推动节能环保服务、绿色低碳技术、新能源生产和使用等与制造业融合。促进服务衍生制造发展,鼓励电商、研发设计、文化旅游等服务企业,发挥大数据、技术、渠道、创意等要素优势,通过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
二、申报条件
(一)区域试点
县(市、区)申报时,上年度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30%以上。园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开发区)生产总值100亿元以上。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主导产业突出,能为制造业提供较高水平服务或服务衍生制造具有明显成效。
(二)企业试点
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或服务业企业;制造业企业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或是在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省前列;服务中间投入占全部投入的15%以上。
大湘西地区申报区域、企业试点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组织实施
(一)方案编制
试点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编制试点方案,并经市州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试点方案要定位合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包括试点简介、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以及支撑试点的具体项目和平台建设计划等。
(二)试点申请
各市州原则上最多申报1个区域试点和3个企业试点(中央在湘、省属国有企业按属地原则申报,不占市州申报名额)。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9月6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邮寄方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并以光盘方式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试点请示、试点方案、市州政府部门有关保障措施、试点基本情况汇总表、真实性承诺函。
(三)评审确定
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对试点方案进行评审,确定省级试点单位名单,并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
联 系 人:何东、唐珣丽
联系电话:0731-89990946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
附件:1、《湖南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方案》编制提纲
2、试点基本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