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会〔2020〕5号

 

各市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各专业会计学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有关高校:

为推动会计科研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实务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我省行业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持。经浙江省财政厅同意,浙江省会计学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应用研究为重,重点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出具有理论与实践创新问题,力争形成一批有价值的会计研究成果,为我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持。主要选题方向如下:

1.会计人员信用评价机制研究;

2.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更新的途径方法研究;

3.企业财务转型方向研究;

4.智能会计应用研究;

5.民营企业财会问题研究;

6.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7.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8.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分析;

9.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研究;

10.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业务、财政预算资金相关业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等专项审计)研究;

11.破产管理业务研究;

12.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业务研究;

13.审计技术创新、新《证券法》下审计质量提升与监管业务研究;

14.公允价值计量趋势下金融工具估值研究;

15.科创企业价值评估研究。

二、课题组织

课题的申报立项、跟踪管理和成果评审等工作,由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各市会计学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专业会计学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有关高校负责组织课题申报工作。

三、课题申报

本次会计科研课题申报工作从本通知发布之日启动,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凡申报会计科研课题须在2020年4月20日前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见附件),原则上课题要求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与申报课题相关的知识;课题组成员由主持人推荐,应注意同时吸收从事理论和实务工作的人员参加,鼓励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人员参加,充分发挥学科交叉优势与实务支持优势,以促进课题研究成果的有效应用与社会影响力的提升。主持人申请课题,必须报经所在单位(申请单位)批准;联合申请的课题须经双方单位批准。

课题申报人必须为课题主持人,且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的申报。

四、立项评审

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包括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资格、研究内容、工作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审,每个专项课题原则上择优确定一个予以批准立项。

五、联系方式

1.浙江省会计学会

联 系 人:曹绚丽

电    话:0571-85056022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zjskjxh2019@126.com

2.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 系 人:潘霞

电    话:0571-85179512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335029759@qq.com

 

附件:浙江省会计科研课题申请书(2020)

 

 

浙江省会计学会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3月11日

 

浙江省会计科研课题申请书(20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