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度研究事关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我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推进新时代浙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
2、新时代建立减缓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浙江样本
3、建立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研究
4、新时代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5、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能力提升研究
6、浙江特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研究
7、康养服务体系创新发展研究
8、新时代婚俗改革研究
9、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10、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研究
11、民政标准化规范化研究
12、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研究
二、工作安排
(一)课题申报
申报者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认真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1),于4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电子邮箱。
(二)课题立项
省民政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原则上于5月31日前确定立项课题,并与课题组签订协议书,对课题实施跟踪管理。课题研究经费由各课题组自行筹集,省民政厅不予以经费支持。
(三)课题结题
立项课题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并提交结题材料。省民政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获得“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优秀成果”优秀奖以上者,予以结题并发结题证书。未获奖者将不予结题。
(四)研究成果征集
研究者可根据选题方向开展自主研究,并于7月31日前将完成的研究成果和《2020年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基本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电子邮箱,参加“2020年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省民政厅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推荐优秀成果参加全国民政论坛评奖。
三、工作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紧紧围绕民政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要结合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民政工作暴露出的短板和不足,开展针对性研究。
(二)研究成果应主题鲜明、结构严谨、思路清晰、论据充分、措施可行,字数不少于5000字,且未公开发表过,保证原创性、开拓性、实用性。
(三)各地民政部门要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与当地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的合作交流,提升研究水平。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32号(310007)
联系人:戴晓青
联系电话:0571—87055486
电子邮箱:zrcca@vip.163.com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