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会〔2020〕11号

 

各市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20〕1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省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选拔。

二、申请者填写《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20年4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财政局,省级单位报省级主管部门。各市财政局和省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及时汇总。

三、因受疫情影响,财会〔2020〕1号文件规定的原日程安排一律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请各市财政局和省级主管部门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3)及申请者申报材料,报省财政厅会计处(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联系人:杨树圣,联系电话:0571-87058441。

 

附件:1.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

      2.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

      3.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pdf

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docx

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