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厅设处室、各厅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示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为奋力谱写新时代陕西水利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根据《陕西省水利系统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和水文化建设工作要点》(陕水文委〔2020〕3号)安排,现就做好厅属系统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厅属系统各单位、各级机关处室及其下属的科级以上、具有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会基层组织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二、 申报条件
申报本年度文明单位标兵的单位,必须是被命名的文明单位,且命名为文明单位两年以上。申报本年度文明单位的单位,必须是年度到期复审(创建满3年)和未被评选过文明单位的单位。申报本年度机关文明处室(含已到届提出复审的机关处室),必须是上一年度受各级表彰的机关先进处室。
三、 申报程序、名额和时限
申报创建本年度文明单位(标兵)、机关文明处室的单位,应按照逐级申报、推荐的原则进行。
厅属单位申报文明单位和机关文明处室,可分别各推荐1个单位(2019年各单位申报的文明单位列入2020年考核,不占用2020年名额)。各单位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文明单位申报表》《文明单位复审报告单》。2.申报单位(部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规划(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创建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时间安排、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等)。2.申报单位(部门)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连同电子版报送至省水利厅文明办。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督导落实。开展文明单位评比活动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陕西省委、水利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一系列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单位全面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的内在需要和实际行动。厅属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责,深入动员部署,率先垂范,当好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坚持不懈,常抓常议,督导落实,切忌走过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扎实有效。
(二)务求工作实效,树立良好形象。厅属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学习《陕西省水利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及测评体系(试行)》,认真查找不足,切实找准本单位、本处室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不足和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有效措施抓好整改,努力打造文明、和谐、风清气正的创建氛围。
(三)以评促建,提高创建水平。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公平、重在建设的原则,按照评比条件,扎实推进,逐项落实,定期检查,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通过评比活动,评出新风新貌新气象,评出团结和干劲,使人员素质有新提高,作风有新转变,服务水平有新提升,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开创水利系统扎实追赶超越系统治水兴水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陕西省水利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6月28 日
(联系人:耿涛 联系电话:029-6183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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