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1-2022年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2022年度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资格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基本情况
通过遴选方式进行评审,分别择优确定5种车型的汽车租赁服务资格供应商。
序号 |
车型 |
备注 |
1 |
7座商务车 |
日租车(规定工作时间和规定里程以内),超时或超里程另计 |
2 |
12-15座面包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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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6-22座中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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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3-37座大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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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5-53座大巴 |
车辆使用范围:广东省内。
合同期限为24个月,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1.租赁车辆:7座商务车,12-15座面包车,16-22座中巴、33座-53座大巴等常用车型;
2.租赁方式:承租方提前1天以上(含1天)提出租赁需求,车辆租赁服务商按承租方的要求承接租赁服务。租赁需求不定量、不定期。
3.服务承诺:提供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商务车、面包车、中巴车及大巴车,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
4.租费结算:每月结算一次,银行转账支付,以合同约定及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三、申报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有意参与遴选的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一)资格条件
1.在广州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广州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广州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具有车龄6年以内、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自有车辆20辆以上,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提供承诺及20辆以上公司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保险证复印件(车辆需为粤A牌照)。
6.具有5年以上驾龄,年龄50岁以下的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的专业驾驶员10人以上,提供承诺及身份证、驾驶证、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服务保障、安全保障、应急保障等内容。
9.其他可以佐证供应商具备的专业水平、资质、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二)报价
供应商应根据不同车型分别提供报价(单一供应商可对全部或部分车型报价),采购人将对不同车型分别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报价请按附表格式提交。
车辆租赁费用采取包干运行费用加超时或超里程费加路桥费、司机食宿费用进行核算。其中:
1.日租车租赁费用(规定工作时间和规定里程以内)及超时、超里程收费标准由投标人报价;
2.租赁过程中所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司机食宿费按照实际发生据实列支,由中标人垫付,并纳入采购人每次租车运输发票结算。司机食宿费限额为:住宿标准250元/天、餐费30元/餐。
3.投标报价应包含车辆各种规费、司机劳动报酬、燃油费、保险费等各种费用(除以上第2点列明以外的一切费用)。车辆租赁服务商负担司机的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社保、交通和车辆维修保养、车辆保险费等费用开支。
上述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其中报价表需单独盖章及签署,一式两份并密封提交。
四、遴选程序
(一)由我厅组成遴选专家小组,按照评审结果分别择优确定5种车型的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我厅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汽车租赁服务合同,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期间将有关材料于工作时间内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浩远,电话:020-8313588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307室。
附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2022年度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资格项目报价明细表.xls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