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榆林市工信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见附件1)通知精神,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这些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并通过支持部分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服务水平,聚集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资源,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支持重点
(一)推荐范围:通过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和通过认定的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支持重点:重点支持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进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二是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三是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并通过工业设计促进提品质和创品牌。另外,支持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国际合作等,进一步增强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其中,对于重点“小巨人”企业,应提供“点对点”服务。
二、推荐程序
各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自愿申报,并编报拟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情况及预期目标、拟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情况及预期目标、《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拟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汇总表》、《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经专家评审后,择优选择重点支持企业和示范平台,编制我省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组织做好拟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落实申报责任并核实申报材料和留存备查。
(二)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进行梯度培育和引导扶持。
(三)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推荐材料(纸质材料3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采用excel和word格式)务必在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推荐材料于2021年6月15日前报送。
(四)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困难问题,形成总结材料报省工信厅,总结材料与推荐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 029-63916851 63916821
省财政厅 029-87611454
附件: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
2.拟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情况及预期目标(模板)
3.拟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情况及预期目标(模板)
4.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5.拟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汇总表
6.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7.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标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