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4号)等规定,现将做好2021年主要林木品种申报审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和第二批范围内的,按科学选育程序,经过省内区域试验,证实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推广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品种,优良种源区内的优良林分或种子生产基地生产的种子,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种源、家系或无性系,引种成功拟作为良种进行推广应用的品种,认定有效期满并符合前述条件的林木品种,以及获得商品化生产许可的转基因林木品种,选育人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1.山东省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申请书。

2.选育报告。应详述选育品种的亲本来源及特性,选育(引种)研究与分析,区域(引种)试验内容与结果,主要经济指标和优缺点,繁育栽培技术要点,适生条件和适宜种植范围等。

3.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报告。品种及无性系需详细描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只需提交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4.林木品种特征标准图谱(如: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的照片)及母树、试验林照片(每个试验点至少一张,并用明显标识区分对照品种与申报品种)。观赏品种的花、果、叶等照片,应连同标准色卡一同拍摄。数量不少于8张,JPG格式,文件名为照片内容。

5.转基因品种须附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复印件);经济林品种需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品种及对照品种品质鉴定材料;用材林品种需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品种与对照品种材性鉴定材料。

6.申报的优良种源有明确的采种地点、林分面积证明。

7.属协作育种的或代理申报的,附协作协议复印件和报审委托书。

8.申请人与原选育人不一致的,应提供原选育人的委托书。

9.通过科技鉴定或取得有关奖励的,可附相应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品种须经系统选育研究和区域试验,品种优点突出。

2.区域试验范围应具有3个以上不同县域的试验点。

3.试验期限要求。

①用材和防护林品种:速生阔叶树优良无性系、家系或种源林不少于二分之一轮伐期;针叶树及慢生阔叶树不少于三分之一轮伐期;引种驯化树种不少于三分之二轮伐期;短轮伐期定向培育树种要有生产周期的重复。

②经济林品种:需有观测记录的连续3年稳定产量或丰产期的验收产量。

③观赏植物:乡土品种需3年以上;引进品种需5年以上。

4.区域试验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市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出具审核意见并签章,不能空项。

四、其他事项

1.形式审查:申请人需将完整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于2021年8月1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形式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2.材料报送:形式审查合格后,请将申请书、报告、图片及其他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9份(其中原件1份)。电子版提供申请书、报告的Word电子版和全部申报材料的分项PDF版。材料报送地址为济南市二环东路5948号办公楼712室(邮政编码250014),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3.现场核查:根据申报情况及品种审定需要,省厅组织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山东省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申请书》电子版可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林业局)网站(http://dnr.shand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

省自然资源厅林业改革发展处陈红涛 (0531)88562503

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李景涛 (0531)88563616

电子邮箱:ljt827@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申请书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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