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科教〔2020〕1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强化医学科技创新的正向激励,推动全省医药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发展,经研究,我委决定委托省医学会组织开展2020年度河北医学科技奖励评审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已完成由具有科技成果验收(含鉴定、评价,下同)资格的部门组织验收的医药卫生类科技成果(应具有明确的课题来源)或已取得验收报告的省、部、国家级研究项目。项目第一完成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两项。往年度经评审未授奖项目,2020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申报省医学科技奖。本奖项不受理中医、中西医结合类项目。
(一)文章署名条件
1.申报项目所有完成人必须在正式核心期刊已发表相关论著中有署名。清样、出版社的录用证明等均不作为发表的依据。综述类文章和非正刊(增刊等)发表的论著不能作为申报项目使用的必要条件。
2.申报项目所提交全部论著中,第一完成人必须在总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论著中署名第一作者或为通讯作者。
3.项目完成人名次须与验收证书名次顺序一致,不得变更。
(二)知识产权条件
1.申报项目产权第一持有单位应为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申报项目无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申报材料论著中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及其单位须知情同意,否则该论著不得用于申报。非内地及非国内的单位应出具产权持有人书面授权书。
3.申报项目中的所有论著,不得在历年不同申报项目中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将项目组第一负责人记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一等奖条件
提供本项目核心技术已正式应用2年以上的旁证材料,并加盖应用单位公章。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申报项目中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著数量应有5篇(含)以上,其中至少3篇应有外文摘要。
(二)申报二等奖条件
申报项目中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著数量应有4篇(含)以上。
(三)申报三等奖条件
申报项目中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著数量应有3篇(含)以上。
根据《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文件精神,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已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已颁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将作为河北医学科技奖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予以考虑。上述一、二、三等奖申报条件中,1篇SCI视为3篇国内核心期刊,SCI论文须提供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
三、推荐材料
请从省卫生健康委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下载“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资料包”,填写推荐书、项目简介表等相关材料并打印2份(其中一套要求全红章,另一套材料可为黑色复印章)。申报一等奖者另需提供申报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简介表20份。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一)河北医学科技奖推荐书;
(二)验收证书;
(三)应用证明;
(四)验收大纲;
(五)工作报告;
(六)技术报告;
(七)成果查新报告(2018年11月30日之后有效);
(八)论文复印件及论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知情同意书;
(九)函审表;
(十)其他证明材料等。
四、推荐流程
(一)下载获取相关报奖表格等材料,填写并打印、装订(左侧线装)。
(二)将装订成卷的申报材料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单位内部进行公示7天。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省直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单位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本地区或本部门的项目。省直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直接报送,其他相关单位由各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报送。原则上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不接收邮寄材料。
(四)推荐单位将已装订申报材料(一式2份)、2020年度河北医学科技奖申报目录统计表(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情况报告(盖单位公章)及其上述全部文件的电子版统一报送河北省医学会。
(五)拟申报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从河北医学科技奖一等奖项目中择优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材料原件退还本人,并根据我委工作安排组织上报。
五、报奖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354号(河北省人民医院北门外西行一百米)河北省医学会205室。
联系人:
河北省医学会 于俊荣 桑文淑
0311-8627887885989008
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 霍瑞鸣 刘琳
0311-6616520066165205
电子邮箱:hbsyxkjj@sina.com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