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区函〔2021〕21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备案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评估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全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和发展,鼓励和支持创新联盟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河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冀科区规〔2020〕1号),省科技厅拟组织开展2021年创新联盟绩效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参加本次评估的联盟为通过省科技厅备案,未参加2019年和2020年绩效评估的联盟。参加评估的联盟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一)创新活动情况。包括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项目情况,参与国际、国内科技合作情况,引进、培养和交流科技人才情况,共享大型仪器设备情况等;
(二)创新绩效情况。包括获得成果奖励、获取知识产权、发表科技论文等情况;
(三)服务产业情况。包括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开发新产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技术交流和技术服务活动等情况;
(四)运行管理情况。包括联盟组织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经费管理、人员管理等情况和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情况等。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通知归口管理的相关联盟按照《河北省省级备案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自评估报告》格式(见附件2)编制评估材料,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二)根据行业部门和专家建议,所有省级备案联盟名称不再包含“河北省”或“京津冀”等带有区域性特征的称谓,填写联盟名称请以附件1为准。
(三)请各归口管理单位对联盟编制的评估材料进行把关,对通过审核的评估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各联盟评估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自评估报告电子版(WORD格式)和附件电子版(可以是PDF格式)请一并发电子信箱,电子邮件主题应注明“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评估材料”字样。
(五)根据《河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不按要求参加评估的,取消联盟省级备案资格。
联 系 人:龚成军
电 话:0311-86250703
电子邮箱: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012房间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