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龙头企业的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等研发机构创新能力培育,不断完善创新基础设施和功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项目符合我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建成后效果显著,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2年)。
(五)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自治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补助。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按要求组织本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
(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于2022年4月29日前行文并附本市《2022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附件:1.2022年自治区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示范试点项目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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