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商务办服贸字〔2021〕30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打造赣菜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赣府厅字〔2020〕79号),大力打造赣菜名店,我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赣菜“百城千店”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数量
(一)评定1000家“赣菜‘百城千店’特色门店”。
(二)评定100家“百佳赣菜名店”。
(三)从“百佳赣菜名店”中评定赣菜名店50强,其中“品牌榜20强”、“人气榜30强”。
二、认定期限
经认定的相关荣誉有效期为三年(2021-2023年)。
三、参评条件
凡在江西省范围内登记注册的赣菜餐饮企业均可参加评选,坚持自愿报名原则。参评企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
(二)诚信经营,遵纪守法,无失信行为。
(三)经营菜品以赣菜为主,评定为“赣菜‘百城千店’特色门店”的经营菜单中赣菜“十大名菜”不少于3道、赣菜“十大名小吃”不少于2道;评定为“百佳赣菜名店”的经营菜单中赣菜“十大名菜”不少于4道、赣菜“十大名小吃”不少于3道。
(四)积极推广绿色餐饮,大力推动“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相关工作成效明显。
(五)服务质量优良、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良好。
(六)“赣菜名店品牌榜20强”需有一定品牌沉淀,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赣菜名店人气榜30强”需广受消费者欢迎,在大众投票活动中排名处于领先水平。
(七)“赣菜‘百城千店’特色门店”名单中,同一品牌旗下门店不超过3家;“百佳赣菜名店”名单中,同一品牌旗下门店只能有1家。
四、评选程序
(一)评定“赣菜‘百城千店’特色门店”
1.县(市、区)推荐(5月20日前)。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环保、消防等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向设区市商务局推荐候选门店名单。
2.设区市确定(5月30日前)。设区市商务局在征求市监、环保、消防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相关行业协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赣菜特色门店入选名单,颁发“赣菜‘百城千店’特色门店”牌匾。各县(市、区)入选门店数量由设区市商务局按照分配额自行确定,全省共评定1000家(详见附件)。
(二)评定“百佳赣菜名店”
1.设区市推荐(6月30日前)。设区市商务局在各县(市、区)推荐名单的基础上,可采取大众投票、专家评审、实地考核等方式,按照分配额要求以正式文件向省商务厅推荐200家“百佳赣菜名店”候选门店名单(详见附件)。
2.专家审定(7月15日前)。省商务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在全省推荐200家门店范围内,评定“百佳赣菜名店”最终名单。
(三)评定品牌和人气门店榜单
1.大众投票(8月15日前)。省商务厅将以“百佳赣菜名店”为基础,在江西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投票通道,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大众投票活动。
2.综合评定(8月30日前)。综合专家评审、大众投票和大数据分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从“百佳赣菜名店”名单中评定赣菜名店50强,其中“品牌榜20强”、“人气榜30强”。
3.公示发布(9月30日前)。省商务厅将对认定的赣菜餐饮门店进行公示,颁发牌匾并制作美食地图对外发布。
五、相关要求
(一)广泛发动参与。开展赣菜“百城千店”评选活动是打造赣菜品牌的重要举措。各地商务局要高度重视,深入企业广泛进行动员,发动赣菜门店积极参与。
(二)严格推荐程序。各设区市商务局要根据名额分配要求,严格把好初审关,通过精挑细选,切实推荐一批有代表性、有特色、有社会影响力、广受消费者欢迎的赣菜门店。
(三)加强沟通协作。各设区市商务局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在资格审核、门店推荐、宣传推广等方面积极开展配合协作。
(四)强化宣传推广。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充分调动企业、协会及社会各界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确保活动有声有色。
江西省商务厅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