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号)、《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水建函字〔2015〕50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水政安函字〔2018〕5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水利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满足申请条件,并经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申请单位。
二、申请方式及程序
(一)10月31日前登陆“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系统”(http://47.104.16.148/AnQuanSC/,以下简称“审查系统”)注册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11月5日前登陆审查系统查看形式审查结果。
(三)通过形式审查的单位于11月11日前将安全标准化评审申请表(详见附件)、自评报告、加盖公章的在建项目列表、承诺书、公司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资料报山东省水利厅。
申请单位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存在资料造假、瞒报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未治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联系人:韩仲凯
联系电话:13305316851 053155761607
申请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5号3603室
附件:安全标准化评审申请表
山东省水利厅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