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网上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晋林办资〔2021〕61号

索  引 号: 012150284/2021-00120 发文机关: 山西省林草局
标      题: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网上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林办资〔2021〕61号 日  期: 2021-07-09

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省直各林局:

  按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实行网上申报的通知》(办资字〔2015〕3号)、《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关于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资地函〔2015〕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作用,及时掌握我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情况,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现就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网上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zzyld.forestry.gov.cn/。根据职权划转情况,需移交管理系统账户、U盾等但尚未移交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与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应加强对接,尽快移交。确需共享的,应签署共享协议,明确各方权限。超级管理员账户需要变更的,由移交双方共同以正式文件向管理系统上一级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二、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分别负责安排部署、协调督促本系统县级部门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网上申报信息填报工作,根据职权划转情况,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应县级部门负责填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网上申报信息,各级部门按权限网上审核办理,确保所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信息全部上网、无遗漏。需补录信息的,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补录。管理系统涉及移交的,原则上由原管理单位在移交前完成补录。

  三、按照办资字〔2015〕3号文件“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审核审批并行办理”的要求,自2021年7月15日起,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将对各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核验网上申报信息填报情况,未录入管理系统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