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7号)精神,为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人社部决定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现就我省申报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6.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本计划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创业企业,并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已获得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地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推荐相关工作,须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请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材料清单(附件1)规定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一式两份报送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培育处。
联系方式: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蒋寅泉
联系电话:0791-86385931
2.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培育处
联系人:叶自翔
联系电话:15070057611
电子信箱:329104993@qq.com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孺子路47号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大楼创业培育处927室
邮编:330000
附件: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24日